(一)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,对学校档案实行统一管理;
(二)制定学校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,并负责监督、指导、检查执行情况,做到依法治档,依法建档;
(三)制定学校档案工作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;
(四)负责接收(征集)、整理、分类、鉴定、统计、保管学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;
(五)编制检索工具,编研档案史料和参考资料,多形式、深层次开发档案信息资源;
(六)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;
(七)开展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工作,为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工作服务;
(八)负责全校专(兼)职档案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;
(九)结合档案工作实际,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,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,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档案法制意识;
(十)组织参加各种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,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科学研究水平和能力;
(十一)负责档案工作的安全与保密工作,加强档案库房管理,确保档案实体的安全,对珍贵和重要档案进行抢救、修复和数字化;
(十二)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